第十二場【現代國際法講堂】─ 蘇卓馨博士:規範性權力在東亞區域整合之競合

主講人:蘇卓馨博士

記錄:政治大學熊霈淳

2013.03.25

【現代國際法講堂】是由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CSIL)、學生國際法研究會(SSIL)、政治大學國際法學研究中心(CILS)共同舉辦,未來將定期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以及大專院校國際法相關領域研究生,為大家分享他們的研究成果與學習經驗!

第十二場現代國際法講堂,於民國102年3月25日邀請留學法國的蘇卓馨博士以〈規範性權力在東亞區域整合之競合〉為題,進行專題演講,與會有政治大學張台麟教授與陳純一教授,講堂以東亞區域整合為例,從國際政治的角度來探討東亞區域國際規範背後的權力角力,理論與為主實例輔之。

蘇博士首先指出,法學家研究規範,國際政治學家則著重的權力的討論,規範與權力的概念看似相當不同,實則有幾處相似,即兩者皆強調穩定社會秩序的方法。兩者不同之處在於,規範強調秩序形式的研究,研究人類社會的發展過程中,行為的法則如何形成並抽象化成法條,降低使用暴力手段的機會;權力方面則研究秩序背後的實質內容,即何者擁有較大的能力,足以驅使他人實踐權力擁有者的意志,是否使用暴力手段則非重點。

蘇博士接著介紹國際規範的權力基礎。國際規範的目的是維持有秩序的國際關係,過去西方中古時代邦與邦間透過互動,主要是依據習慣法。1648西法里亞條約簽訂後,國際間達成共識:國際社會是由主權平等的國家所構成的互動關係。此時,國際法漸漸形成一個有系統的研究科學,權力的秩序也漸趨穩定。然而,國際法在其規範本質上仍有侷限性,因缺乏中央集權的組織立法、執行、制裁,而倍受質疑其規範性不足、制裁能力不夠等。儘管有缺陷,蘇博士表示就現階段而言,國際規範的作用仍然被國際社會認同。

接著,蘇博士指出權力一直都是國際政治學的核心議題,肯定權力在國際政治中扮演的角色,並以冷戰結束前後為界,說明國際權力的概念在國際政治學之演進。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傳統的國際關係理論分為兩大學派:新現實主義與新自由主義,兩派的學者們共同認為國際社會是一個無政府的狀態,國家是最主要的隱性行為者。分歧之處在於,新現實主義強調國家的硬權力(hard power)的發展,學說認為維持國際社會秩序有賴權力平衡或者霸權穩定,硬權力意指與國家具體資源直接相關的能力,例如:一國的軍事能力或是征服他國的力量。新自由主義則認為國際社會可透過合作達到集體的安全,因此並不特別追求權力,反而強調柔性權力(soft power)的發展,柔性權力為國家的非具體資源,例如文化、意識形態,以柔性的方式影響他人的喜惡。

然而,自冷戰結束後,國際社會發生重大改變,建構主義取代傳統立論成為主流。建構主義主張,國際社會是由結構與能動者相互建構出來,其重視規範、價值、社會力量對身分認同的影響。在認識論中是屬後實證主義,認為歷史並非中立,人們無法仰賴經驗的法則驗證事實。雖然建構主義並不以研究權力為主軸,但其發展出一重要概念─規範性權力。1970年代學者François Duchêne首先提出civilian power,強調歐洲憑藉經濟政治力量,不須軍事力量,同樣能在國際社會上發揮影響力。1990年代學者Ian Manners提出規範性權力(normative power),認為國際行為者透過一系列宣言、條約、政策、標準等,傳播規範性的原則,進而形成規範性概念的能力。蘇博士表示權力的概念在國際關係學界,五六十年來發生了一系列的質變,權力的渠道從懲罰性權力演變報償性權力,至今則重視意識形態的權力,接下來便以權力的角度,及規範性權力的概念來觀察東亞的區域整合。

蘇博士表示若以歐盟作為區域典型來觀察東亞區域整合,東亞區域整合顯然不及格,然而,仔細觀察東亞的區域模式,便能察覺其發展模式非常獨特,分為兩種層次:社會力量驅動的區域整合以及由政府推動的區域整合。由社會力量驅動的區域整合有幾項特徵,其一,從社會驅動,由下而上,歷經長久的時間自然形成跨國界的區域整合;其二,成長區域,靠著幾個發展中心,利用其本身發展性的互補,自然形成的跨國界經濟區,且通常會因不斷的交通貿易、資訊連結等相互往來,而產生信任關係。如此一來,發動衝突的代價提高,衝突的機會自然減少,例如:印馬新成長三角;其三,雁型發展模式,為某種產業,伴隨產業移轉在東亞先後興衰的的過程,例如:東亞電子業,先是以日本為雁頭,自美國得到產業發展的資金與技術,待日本產業技術成熟,便移轉技術與亞洲四小龍,日本則致力於概念和新技術的研發,提升產業層次。亞洲四小龍於技術成熟後,如法炮製,將技術移轉給菲律賓、印尼等東南亞國家等一系列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