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tries by cils.nccu

協助轉知「紅十字會第八屆校際國際人道法模擬法庭競賽」

  政大國際法學中心協助轉知紅十字會第八屆校際國際人道法模擬法庭競賽。 為推廣國際人道法相關知識,培養同學對國際人道議題之關注與興趣,強化處理涉外事務能力,僅訂於105年12月10 – 11日舉辦「紅十字會第八屆校際國際人道法模擬法庭競賽」,敬邀 貴校組隊參加。 本競賽係由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及紅十字國際委員會(The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 ICRC)共同舉辦。 檢附本競賽試題與報名表(如附件),重要事項說明如下: (一)每支參賽隊伍由三人組成,包括兩位辯士及一位研究員,法律相關科系皆可參加。本競賽以英語進行,採積分制,前二場賽事各參賽隊伍依據本會事先公開抽籤之控、辯方出賽。 (二)有意參賽之隊伍請於10月28日前填具並回傳報名表至:wsung1@redcross.org.tw 宋小姐;參賽隊伍應於11月19日前繳交控、辯兩方書狀,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審閱評分,主辦單位將於12月2日協助交換書狀,供參賽隊伍參考;各隊伍言詞辯論則於比賽當日進行。 (三)桃園(含)以南及花東地區參賽學校,主辦單位將補助自強號交通費用及住宿費用。 (四)為鼓勵各校同學踴躍組隊參賽,本競賽冠軍隊伍可取得明(106)年3月於香港舉辦之「第十五屆亞太區校際國際人道法模擬法庭競賽」參賽資格及補助,如棄權則依次遞補。其餘各獎項得視報名隊伍多寡及參加同學表現,由主辦單位訂定之。 (五)主辦單位得視參加隊伍數保留賽事日程及相關安排之權利。   海報與報名表請見附件: 2016 Moot Problem – National Rounds – Final – corr1  、第八屆報名表、

張愷致:國際刑事法院對蘇丹總統之逮捕令

張愷致* 2003年起蘇丹政府軍及其附屬阿拉伯民兵組織,在達佛(Darfur)地區與反叛軍的衝突中,因涉及謀殺、對非戰鬥員之平民進行攻擊、強暴婦女、刑求並強迫大量達佛地區之平民遷離,被質疑違反國際刑法下戰爭法相關罪責。在該事件中,估計共有超過四十萬人死亡,並有超過二百五十萬人逃離至查德尋求庇護,聯合國安理會亦在2004年間將達佛案移交國際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調查[註一]。其中蘇丹總統Omar Al-Bashir,亦被質疑參與了蘇丹政府軍在達佛地區行動的設計與規劃,而在2008年在國際刑事法院被以包括刑求及刻意攻擊平民等在內的五項違反人道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及兩項戰爭罪(war crime)等七項罪名起訴,國際刑事法院也在2009年三月也對Al Bashir發布逮捕令,要求羅馬規約之締約國、聯合國安理會成員及其他相關國家協助逮捕Al-Bashir,並將其移交至國際刑事法院受審。

廖福民、譚偉恩:人民幣崛起:以歐元模式引領或以美元模式主導?

廖福民(中興國政所研究生) 譚偉恩(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助理教授)   一、強勢貨幣與權力的關係 國際間強勢貨幣的形成往往肇因某個經濟體或國家具有優異的經貿實力。以目前市場上公認的主流交易媒介—美元(Dollar)為例,其所以能夠取代二戰前的英鎊,乃是因二戰結束後的美國是當時國際間唯一的經貿強權,其餘國家,特別是原本經貿實力不弱的西歐工業化諸國,皆因捲入戰爭而受到牽連,整體國力大幅衰退,百廢待興。美國趁勢崛起,並巧妙運用制度性權力(institutional power)主導布雷頓森林體系(Bretton Woods System)的形成,[1]充分掌控20世紀中葉之後國際間的貨幣流動秩序、援助發展模式,以及貨品貿易建制,為美元今日極強的競爭力打下穩固基礎。 在美元之外,如果還有什麼貨幣能被視為全球交易市場上的強勢貨幣,大概就屬歐元(Euro)了。這個在歐洲聯盟(the European Union, EU)之下伴隨而生的新興貨幣曾一度成為美元的強力挑戰者。儘管歐元在性質上並非專屬於任何一個主權國家所發行的法定通貨,而是基於歐洲市場整合成功後的共同貨幣機制,但只要細究歐洲通貨單位(Europe Currency Unit, ECU)與歐元的得以順利形成的原因,強權—德國—主導的模式依舊。[2]準此,強權本身作為一項自變數(the independent variable)似乎與國際強勢貨幣的形成有著極密切的因果關係,從而令人不禁想追問,仰賴出口貿易而經濟崛起的中國,是否有可能繼美國或歐盟之後,在國際市場上成功地將人民幣送進國際強勢貨幣的名人堂?

張愷致:淺談維也納條約法公約與習慣法下條約的解釋與適用

張愷致*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下簡稱條約法公約),是當代解釋適用國際法時最常被援引的法源;條約法公約中舉凡「條約必須遵守(pacta sunt servanda)」、「條約不拘束非締約國」、「條約首應依文義進行解釋」等概念,均是公認的國際法原則,故解釋適用國際協定、公約時,我們也會習慣性地先找尋條約法公約內是否有相關規定。但須注意的是,條約法公約並無法直接適用於所有國際協定的解釋適用。

譚偉恩:亞投銀(AIIB)的制度功能及未來影響

譚偉恩(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助理教授) 由中國發起的亞洲基礎建設投資銀行(Asi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 AIIB)是否正對國際貨幣基金(IMF)、世界銀行(World Bank)、亞洲發展銀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 ADB)等現有的國際金融與發展銀行機制構成挑戰呢?這個問題目前有正反兩種觀點,各個國家依循不同立場和判準而有相異的理解。本文目的有二;一是簡要說明正反兩派的觀點,一是從發展銀行的功能與制度面分析AIIB未來可能之影響。

譚偉恩:解析美印氣候合作

譚偉恩(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助理教授) 美國總統Obama與印度總理Modi近期會晤商討如何共同努力促使今年12月在巴黎召開的全球氣候變遷會議能夠突破存在於已開發國家(developed countries)和發展中國家(developing countries)的僵局,順利產出新的抗暖共識。兩國領袖針對攜手發展再生能源(例如:美國的國際發展署(the Agency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將置設一個投資辦公室在印度,推動有關發展印度清潔能源的投資)與抑制空氣污染(例如:美國將透過環保署執行測量與改善印度城市空氣品質的計畫)也擬定了初步之合作架構。

邵漢儀:新二〇一五共識:一個中華,互不否認,和解共榮

邵漢儀 國立政治大學國際法學研究中心研究員   (本文改自刊載於中國時報「名家觀點」(民國104年1月12日)與聯合報「民意論壇」(民國104年1月19日)之兩篇投稿文。)   日前柯文哲質疑「九二共識到底是什麼?」再度引發兩岸熱議。二十二年來,類似的質疑聲不絕於耳。除非是少數兩岸專家,都很難說清楚其內容。究其原因,「九二共識」原本刻意的「美麗模糊空間」,過於模糊。而民進黨始終否認「九二共識」存在,是「沒有共識的共識」。姑且不論柯P是否因政治素人或因反對而提出質疑,當台灣內部未凝聚共識,如何與對岸有共識?因此,柯P提問兩岸是否能以新思維尋求新共識,不無道理。事實上,對岸曾伸出橄欖枝。